时间:2014-06-17 作者: 来源:
申报人于2014年7月6日前,填写申报表(见附件)将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二级单位。并提交成果原件1份、复印件2份(1份留存二级单位存入教师个人档案,1份交到科研处科研科)。
一、奖励范围
1、学院在职教职员工;
2、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取得的成果。
3、成果署名单位为金年会金字招牌;
4、登记申报人为成果第一完成人。
二、申报奖励项目
1、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论文、作品(非核心论文、作品不予奖励)
2、市级以上获奖论文、作品
3、获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
4、获市级以上科技、社科成果奖
5、公开出版的专著
6、公开出版的教材
7、获专利和市级以上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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